- 基建公司党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基建公司党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整改公开稿)
根据集团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集团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基建公司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1日,第二巡察组向基建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基建公司党委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带头督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一岗双责”,压实压紧巡察整改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基建公司党委及时制定完善巡察整改方案,分项细化整改措施,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动态更新整改台账,聚焦反馈问题,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打牢巡察整改思想基础,努力形成领导带头、全员覆盖、层层落实、系统推进的工作局面。基建公司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把问题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基建公司发展的实际行动,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国资委党委重要安排、落实集团党委工作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有差距。
一是印发《2024年基建公司党委理论学习方案》及闭环管理相关文件,建立闭环管理台账,形成学习研讨、推进落实、提升质效的工作闭环。二是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对理论学习规划相关制度进行学习;召开中心组学习认真开展研讨发言,做好记录及时归档。三是健全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修订完善《基建公司合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基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四是制定2024年债权清收计划及《基建公司债权清收考核办法》,与项目部签订2024年度债权清收目标责任书。五是紧紧围绕集团“防风险、强管理、增效益”三年行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动态调整业务布局,编制《基建公司2024年-2027年战略发展规划》。六是加强专项培训,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基建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暂行)》等财务相关制度,并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财务工作检查的通知》。七是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全过程,截至目前,对不适宜当前形势、可操作性不强、不能量化考核的95项制度,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进行修订完善。
2.深化企业改革和完善内部治理不到位。
一是印发基建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要求遵照执行;制定年度党委会专题研究事项清单,确保工作有计划、有重点、不漏项。二是制定《基建公司纪委“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制度》,重点围绕决策事项是否科学、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等开展监督检查。三是修订完善《基建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9项制度,按照新修订的制度办法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近年来合同签订情况形成台账备查。四是修订完善基建公司“三定”方案,重新划分内设机构,优化组织架构,提升管理质效。五是修订完善《基建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基建公司合作开发项目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不断加强财务、合同履约、招投标、工程分包等方面的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六是组织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及测试,提高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技能水平,加强财务人员日常管理与考核,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严肃财经纪律。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
一是修订完善《基建公司财务交接管理办法(暂行)》等11项财务制度,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及拨付程序。二是成立工程结算专班,全面梳理完工未结算项目的结算工作推进情况,形成台账积极推进结算工作。三是组织开展项目成本管控培训,对施工合同、工程签证与索赔等管理方面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要求方面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党委书记与下属支部、基层正、副职开展监督谈话,夯实“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二是按照党委会年度专题研究事项计划,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到位。三是制定《基建公司廉洁风险防控处置办法(试行)》,从工作实际出发,以职责履行为主线,着重从各项政策落实、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仔细排查廉洁风险。
2.纪委监督责任履行有差距。
按照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基建公司纪委有关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联合下基层监督工作方案,对公司所属项目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主动靠前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监督工作实效,有效开展监督中的再监督。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并对2020年以来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梳理排查。二是修订完善《基建公司车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车辆审批、使用流程,公司将持续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班子自身建设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
一是领导班子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视剖析。二是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严格审核上会议题,切实做到会议记录规范详实,符合要求。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扎实。
一是修订完善《基建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各项规定。二是制定《基建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三是召开人才专题调研座谈会,与一线职工面对面交流,充分了解职工工作、生活等方面实际情况以及职业愿景需求,制定具体培训方案,加强对人才的多维度培养。
3.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弱化现象。
一是制定《基建公司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基建公司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到督导党支部开展工作计划》《基建公司所属党支部及选举工作的通知》,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公司党务人员党建业务培训,引导党务工作者提升业务水平和业务素养。三是认真查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四是制定《基建公司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五要五不准”规定》,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四)落实巡视巡察对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整改政治责任未扛牢,整改“后半篇文章”未做实。
一是充分发挥基建公司债权清收领导小组作用,压紧压实结算、清欠整改工作责任,召开历史遗留问题专项部署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公司债权清收相关工作。二是制定《债权清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4年度债权清收工作部署方案》,对项目的清欠指标再细化、责任再明确。三是建立债权清收统计台账,分管领导带头督办,对清收难度大,长期无进展的债权,采取诉讼等多种方式进行清收。
三、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基建公司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基建公司党委将继续压实整改责任,切实运用和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进基建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严要求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继续严格对照反馈问题,紧盯整改重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压实责任,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高标准巩固拓展整改成效。继续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用制度建设固化巡察整改成果,提升治理效能,努力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三)高质量开创工作新局面。巡察工作的目的就是通过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问题,促进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基建公司党委将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集团党委决策部署,抢抓市场机遇、积蓄发展后劲,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84601553;电子邮箱:990707493@qq.com。